信访工作处是国土资源厅负责信访工作的部门。主要任务是:承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,指导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。
1.负责受理群众来信,接待群众来访。
2.交办、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。
3.承办上级和厅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。
4.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,督促检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事项的处理。
5.负责信访情况分析研判工作,研究分析信访信息并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的相关政策建议。
6.指导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和信访机构队伍建设。
7.组织开展全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。
8.办理来访群众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。
9.参与用地审批事项的会审工作。
10.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电话:0371-68108178